欧美手机看片-欧美手机在线-欧美手机在线观看-欧美手机在线视频-春色精品视频在线播放-春色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扎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南住建〔2022〕211號)

發布時間:2022-04-11 18:41:13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扎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南住建〔2022〕211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級工程監督機構,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等領導同志批示要求,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動員視頻會議及自治區住建廳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電〔2022〕19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提出南寧市房建市政工程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的十五條措施及《南寧市建設工程“三·十五條”》規定,請各有關單位、企業和各在建項目認真學習,抓好貫徹落實,扎實推進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一、學習貫徹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

(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

地方各級黨委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定期組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跟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綜合運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勵懲戒等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安全生產等約束性指標在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作為對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考核、有關人選考察的重要內容。黨委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靠前協調,定期主持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安全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執法力量建設等重大問題。黨委常委會其他成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政法、機構編制等單位支持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要及時向黨委(黨工委)報告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動態。

(二)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責任

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原則,建立健全協調保障機制,支持和督促有關部門及單位加強執法能力建設,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報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展情況。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要求,建立“一把手”親自抓的工作機制,由主要領導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每季度親自帶隊到一線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分管領導每月帶隊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守住人民群眾生命線。

(四)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對不履行職責造成較大以上事故的責任,追究企業直接責任,并將追究黨委政府領導的責任及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法追究各級的責任,可能會追究到縣,追究到鄉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責任。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進一步強化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尤其是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實,推動城建項目業主等建設單位設立獨立的安全管理機構。督促施工單位書面授予本企業各級質量安全部門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人(施工從業人員)、機(建筑機械)、料(建筑材料)、法(施工工法標準)、環(工地環境整治)、測(工程檢測監測)”生產要素相應的管理職權。對施工現場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分部分項工程,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否決生產經營部門關于施工進度、投資的錯誤決定,敢于下達停工令。國有投資項目的參建單位,特別是央企、國企要成立班子成員分別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巡查、督查和技術等工作專班,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工作制度,并成為切實履行安全職責的排頭兵。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項目,要約談事故企業總部負責人,對事故項目各參建企業及其主要管理人員進行公開曝光,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曝光。對政府投資項目,書面通報城建項目業主上級管理部門,納入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建議應急部門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履行和人員履職情況開展調查,依照新《安全生產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及相關負責人刑事責任。

(六)立即深入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排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企業和各在建項目要深入開展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工作,嚴格堅持“事故分類化、問題清單化、措施條款化、責任指標化、時限節點化、管理信息化”等六化要求,結合我局《關于開展2022年第一次南寧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交叉檢查和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2〕209號)和《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三·十五條》要求,認真組織開展監督機構日常巡檢和交叉檢查、第三方服務日常巡檢工作,實施“兩個百分百”,即監督機構日常檢查和交叉檢查覆蓋百分之百、檢查發現問題閉合整改百分之百;落實“兩個一萬”,即監督機構巡查發現問題隱患不少于一萬條,第三方機構巡查發現問題隱患不少于一萬條;重點加強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消防安全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預防高處墜落等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建立臺賬及問題隱患清單,跟蹤問題隱患閉合,落實閉環管理。

(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企業和各在建項目要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對每一個項目每一個環節,都要以安全為前提,不能降低安全門檻。要從嚴、從重、從快堅決整治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施工,未取得施工許可的情況下強行開工,“邊審查、邊設計、邊施工”,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顧安全盲目趕工期、搶進度等行為。嚴格落實南寧市《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標準》(不予驗收十五條),不符合標準的不予驗收。

(八)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工作,嚴格查處無資質或掛靠資質承接項目,嚴厲打擊縱容、包庇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導致的不具備資質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參與項目建設,各類違法分包、轉包行為,嚴肅追究發包方、承包方法律責任。在邕央企和各級國企要發揮表率作用,建立專業化技術管理團隊,加強對下屬企業的指導、監督、考核,對不具備條件的,堅決不能盲目承接相關業務,并加強對分包單位等關聯單位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實行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

(九)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

要將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關鍵崗位、參與危大工程的人員,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工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堅決不能上崗。恢復并強化建筑施工安全可視化教育,大力普及新《安全生產法》、標準圖集、工序工法、工藝標準等內容,不停說、不停講、不停制止,形成習慣的力量,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能以安全生產名義辭退農民工。

(十)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

落實南寧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執法檢查和處置標準》(停工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鼓勵、限制和禁止行為》(現場行為十五條),重點打擊盲目追求工程進度,為趕工期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施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不足、安全生產措施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檢查敷衍了事、安全生產管理形式主義嚴重、冒險蠻干、違章指揮等問題,嚴厲打擊安全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對安全生產隱患長期放任不管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施工現場“雙預防”和“雙保險”機制落地,打造“無陷阱”工地,淘汰不合格施工隊伍,減少危險作業面人數,降低事故發生率。加強對外架、吊籃(設置獨立安全繩、落地進出等)、電動車進施工電梯(車速不超過5公里、車上不設座位、電梯內設置足夠強度防撞欄桿等)、承插盤扣式腳手架等新事物的安全管理。

(十一)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會同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領域執法力度,堅決糾正處罰力度寬松軟和處罰力度與建設體量不匹配問題。做好案件分級分類精準執法工作,減少市、城區(開發區)機關、二層機構之間不必要的公文重復往來,提高案件流轉效率;理順案件線索移交和證據采信工作,進一步提高住建領域安全生產案件立案率和辦案效率。充分利用停水停電等強制措施,對拒不執行停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復工的項目,向供電部門、工信部門、供水企業、設備協會發函,采取停電、停水、停供混凝土、停供機械設備租賃等強制措施,強制項目施工單位落實現場停工整改。

(十二)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各級工程監督機構針對普遍存在人員編制和專業技術人員少、工作經費不足等問題,要主動向屬地政府報告,充實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及工作經費,保證監管職責履行到位。鼓勵縣(市)區、開發區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解決監督力量不足的問題。

(十三)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組織開展建筑工地安全生產隱患舉報活動,向社會公眾公布舉報方式(舉報網址和微信二維碼等),鼓勵干部、群眾和市民對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外架與施工進度不同步、塔吊吊臂超出施工圍擋、危險源及安全警示標識缺失等一目了然的安全通病進行舉報。設立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對舉報安全隱患的有關人員實行獎勵等措施,調動廣大群眾關注安全生產、參與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地方政府(城區、鄉鎮、街道辦)要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加強對屬地本級行政區域內建筑工地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同時,運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勵各在建項目內部職工舉報違法行為。各級住建部門和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及時處理舉報,依法保護舉報人,不得私自泄露有關個人信息。

(十四)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

各在建項目、企業要嚴格落實事故直報制度,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推延不報的,對直接負責人和負有管理領導責任的人員,依法依規依紀從嚴追究責任。對初步認定的瞞報事故,建議由市應急局進行掛牌督辦,必要時進行調查。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項目,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的停工整改、暫停報驗、現場警示、強制培訓、安全扣證、立案調查、信用扣分、通報批評等“八個規定動作”。

(十五)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

從當前形勢看,做好這三項工作是一個整體,頭腦要冷靜,不能單打獨斗,要注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提倡互相協作、相互尊重,齊心合力,共同解決好面對的復雜問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注意從實際出發,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之間的關系,使得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引導形成良好市場預期。既要亮紅燈,又要給黃燈、給綠燈。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時,要嚴格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宗旨,救援先救命,貫徹以人為本理念,人的生命優先。

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重點任務

(一)嚴格管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健全管控體系。認真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桂建發〔2020〕10號)及施工現場貫徹實施情況,嚴格要求工程參建單位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加強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審查、論證、審批、驗收等環節管理,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作業,確保危大工程安全風險受控。對危大工程論證評審專家是否通過專家庫隨機選取情況進行檢查。

2.排查安全隱患。嚴格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突出建筑起重機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工程、暗挖工程、鋼結構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處作業、消防安全、有限空間作業等高風險作業環節,“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精準排查各類重大隱患。

3.狠抓隱患整改。各在建項目及參建單位要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明確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分級分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堅決防止隱患變成事故。要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實現閉環管理,逐項跟蹤整改落實。對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整頓,確保整改到位。

(二)全面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

1.嚴格落實手冊要求。各級住建部門要牽頭編制地方手冊。工程參建單位要立即編制企業手冊,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手冊要求。要把貫徹落實手冊與日常監督檢查、建筑工人技能培訓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手冊制度落地見效,實現企業、項目和人員全覆蓋,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工程參建單位要根據手冊有關要求,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3.落實關鍵人員責任。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關鍵人員,特別是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將手冊要求落實到每道工序、每名員工、每個崗位,做到職責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提升施工現場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程參建單位要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嚴格企業全員年度安全培訓、新進場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和“三類人員”安全培訓等制度,強化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水平,減少違規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2.強化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工程參建單位要依法依規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時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加強臨時用電管理,強化樓板、屋面、陽臺、通道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邊等部位保護措施,做好高空作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環節安全防護,推廣安全平臺加安全帶、長短雙安全繩、安全繩加安全帶、腳手板加水平兜網等各種形式的“雙保險”措施,將落實腳手板滿鋪、作業面防護同步、水平兜網設置、洞口臨邊防護到位(鋼筋通長設置),作為我市建筑工地的標準配置,切實改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

3.提升安全技術防范水平。鼓勵工程參建單位應用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加快推廣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術產品,輔助和替代“危、繁、臟、重”的人工作業,降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風險,鼓勵利用先進信息技術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動建設企業建立“透明建造”(如火神山、透明廚房等)、云監工、智慧安全工地等,把現場建造過程實時展示給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和工程客戶。建立工程數據聯盟,推動數據采集、挖掘、清洗,類似于新冠肺炎病毒快速檢測,實現大規模篩查、快速檢測安全隱患,有效解決“行業病毒”,強化重點環節管控,切實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4.增強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工程參建單位要根據項目事故風險特點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內澇、臺風等風險,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儲備必要的醫療應急裝備和搶險救援設備,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值守工作,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置。

(四)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1.大力整頓違反建設程序行為。建設單位要嚴格遵守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應招盡招,不得規避招標。建設單位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依法辦理施工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使用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邊審查、邊設計、邊施工”。

2.大力整治發承包違法違規行為。建設單位要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不得肢解發包、指定分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依法承攬工程,不得圍標串標、無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業務,不得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出借資質。建設單位應將質量檢測業務依法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應出具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

3.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和人員,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安全信用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及時曝光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公開處罰信息。

4.深入推進在建房屋建筑“兩違”專項清查工作。繼續開展在建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對于排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將違法線索移交綜合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五)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工程示范帶頭作用

1.帶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規律,嚴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不得未批先建、邊建邊批,不得以會議審議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關審批。要落實建設資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價,確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產。

2.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要按照“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履行政府投資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除依法予以處罰外,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3.打造安全生產示范工程。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要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建設,打造一流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積極應用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技術,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要當好安全生產排頭兵,建設精品工程、綠色工程、安全工程,發揮好政府投資工程典型示范作用。

4.加強市政工程安全防護。加強道路工程沉降、開裂、坑洼、塌陷、邊坡失穩坍塌等隱患治理,加強在建橋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橋梁隧道結構缺陷、移位變形、防撞設施、限高限載標識缺失等隱患治理;重點排查地鐵盾構區間掘進,基坑臨邊防護、支護加固及基坑監測等隱患。

三、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將方案報送我局。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2年4月16日—2022年12月)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按照本通知和本地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治理行動。要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于2022年7月底前,對本級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覆蓋”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回頭看”,對前一段工作實施檢查和重點項目抽查。我局將結合層級監督檢查和監督機構間的交叉檢查督查工作對屬地住建部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持續開展治理行動,采取全面排查、重點抽查、明查暗訪等方式,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施工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對治理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建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的工作機制,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壓實責任,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我局將適時組織開展督查,對工作推進不力、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頻發或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警示約談直至嚴肅問責。

(二)統籌有序推進。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將治理行動與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等重點工作相結合,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治理行動過程中,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屬地檢查為主、上級抽查為輔”的原則,避免短期內重復檢查、增加基層負擔。

(三)提高監管效能。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強化監管力量支撐。創新監管方式,推行“四不兩直”、“雙隨機、一公開”、明查暗訪等檢查模式,加強安全監管,提升監管水平。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在建項目、企業要立即將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附件1)及《南寧市建設工程“三·十五條”》(附件2)措施上墻,形成制度;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對落實情況進行巡查、抽查。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治理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鼓勵公眾參與,暢通舉報渠道,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通過深入開展治理行動,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提升建筑工人安全素質,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加快建造方式轉型,促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構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六)及時總結報告。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市建管中心應每季度對治理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于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及2023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將季度、年度工作總結及典型執法案例(每季度至少報送一個)報我局(同時報送電子版)匯總,我局將對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聯系人:覃藏慶、池浩銘,聯系電話:5787283。

電子郵箱:zlaqk5521549@163.com



附件:1.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

??????2.《南寧市建設工程“三·十五條”》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

?

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

?

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

二、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責任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四、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六、立即深入扎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

八、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

九、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

十、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

十一、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

十二、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十三、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十四、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

十五、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

?

?

?

附件2???

?

《南寧市建設工程“三·十五條”》

?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鼓勵、限制和禁止行為

(現場行為十五條)

?

一、建設、總包單位應規范分包基坑支護、幕墻、消防等分部工程并辦理相關合法手續。嚴禁企業與個人或無資質單位簽訂施工協議;嚴禁以個人名義采購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由個人簽訂機械設備租賃協議;嚴禁將工程款轉入個人或者無資質單位的帳戶。

二、企業必須與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規范的勞動、工資和社保關系,使用建筑業實名制系統和銀行卡按月足額發放工資。嚴禁將工人工資轉入包工頭個人帳戶。

三、鼓勵推廣冷凍法開挖、液壓升降平臺等安全可靠的機械化、智能化工藝工法,減少危險作業面作業人數。嚴禁違規使用木頂撐、竹(木)腳手架、自制起重扒桿、現場簡易制作鋼筋保護層墊塊、卷揚機鋼筋調直、飾面磚水泥砂漿粘貼、有堿速凝劑等落后工藝工法;限制使用不適宜南寧工況條件可能導致質量安全事故的工藝工法和設備,如錨桿土釘墻、人工挖孔樁、鋼筋電渣壓力焊、鋼筋閃光對焊、瀝青類防水卷材熱熔(明火施工)、門式鋼管支撐架(不得用于搭設滿堂承重支撐架體系)、龍門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機等。

四、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規范開展橋梁隧道、深基坑、高切坡、高層建筑等的沉降、位移、內力、水位監測。嚴禁缺項漏項,嚴禁減少監測的內容和頻次。

五、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壓濾機或者沉淀池(罐),確保凈化后的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達到有關部門規定的排放標準。嚴禁將黃泥水直接排放城市管網和內河。

六、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探明地下管網,做好相鄰建(構)筑物和管線的保護。嚴禁野蠻施工破壞市政管網及相鄰建(構)筑物。

七、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和建筑施工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圍擋、公益廣告、沖洗噴淋和覆蓋裸土等措施必須符合南寧市文明施工標準圖集的規定。嚴禁白圖施工、不按圖施工,嚴禁違反強制性標準。

八、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嚴禁不按照經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施工。鼓勵跨單位、跨系統、分專業組織專家論證,推廣專家寶等專業服務。限制個別專家不分專業參與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論證。

九、建設工程必須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嚴禁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抽檢發現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如鋼筋數量規格或者混凝土強度不合格,基坑監測、樁基檢測結果不合格等)且未完成整改的,嚴禁繼續施工進入下一道工序。

十、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應規范設置消防通道;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設施能正常使用并滿足規范要求;電單車充電應規范管理,不得私拉電線;活動板房使用的阻燃板材必須達到A級燃燒性能;擠塑板等易燃材料應設置明顯防火標識,做好儲存使用管理。

十一、施工電梯、塔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必須經檢測及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嚴禁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限位裝置、防墜器)、附墻件、自由端高度超出安全技術標準、使用年限或使用說明要求。嚴禁多塔作業未制定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十二、高處作業吊籃未經驗收合格嚴禁使用。屋面結構安裝錨固可靠,非標準形式架設的吊籃,安裝拆卸方案須經專家論證通過后方可實施;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爬進出吊籃,嚴禁在懸空狀態下從吊籃攀爬進入另一吊籃;吊籃內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并將安全帶的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安全繩上;單個吊籃內作業人員不得超過2人。

十三、外腳手架搭設必須與施工進度同步,大力推廣安全平臺加安全帶、長短雙安全帶、安全繩加安全帶、腳手板加水平兜網等各種形式的雙保險措施。嚴禁外腳手架與混凝土泵管和模板支撐體系連接。嚴格按照規范設置拉結點,嚴禁擅自拆除拉結點而未重新補設可靠有效的臨時拉結。

十四、企業總部和分公司必須組織季檢和月檢,及時通過市安全生產信息平臺完成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的自查自報自改。項目部人員必須切實到崗履職,資料簽名要及時、真實。不得未經審批擅自變更人員,不能代簽資料。

十五、全裝修交付的商品住宅工程,必須在實體內設置交付樣板間。嚴禁提前拆除樣板間,或者不按樣板間施工。

?

?

?

?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執法檢查和處置標準

(停工十五條)

?

一、無施工圖設計文件或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或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必須實行監理而未實行監理,或施工單位無相應施工資質,擅自施工的。

二、對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監理項目部下達的質量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等隱患整改指令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整改,且整改態度不積極不主動的。

三、施工現場正在施工但無項目部質量或安全管理人員在場,或項目部組成人員中有50%及以上不在場又無法作出合理解釋的。

四、未按規定進行地基驗槽、樁基子分部工程、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且未進行結構隱蔽工程檢查確認合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地基處理工程或樁基工程未按規范要求進行檢驗檢測,違規組織驗收的。

五、主要建筑材料(如鋼筋、砌塊、防水材料等)未檢驗檢測和驗收合格擅自安裝使用的;抽檢發現主要建筑材料不符合設計及標準要求、影響工程實體結構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如鋼筋直徑不合格、鋁合金門窗主要受力構件厚度不合格)。

六、抽檢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或砌體砌筑砂漿強度的推定值低于設計強度80%且可能危及工程實體結構安全的。

七、結構構件施工與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不符,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的(如懸挑構件錨固,主要混凝土承重構件鋼筋數量、規格、安裝不正確,樁基混凝土強度不合格,樁基承載力、完整性檢測結果不合格等)。

八、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未按規定經過專家論證即已實施的;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不按照施工圖及經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施工的。

九、機械設備(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未經檢測及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或自由高度超出廠家使用說明要求,或附墻裝置間距超出廠家使用說明要求,或防墜安全器出廠日期超過5年未實施報廢,或防墜安全器超過有效標定期,或未安裝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或多塔作業未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或操作人員無證操作的。吊籃未經驗收合格投入使用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

十、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材料,又未采取有效絕緣隔離防護措施并懸掛醒目警告標志的。

十一、采用梁板墻柱同時澆筑混凝土施工工藝(除鋁模工藝外)。

十二、模板支撐體系采用疊層搭設或者鋼木混搭的。

十三、施工現場主要洞口臨邊無防護或與施工進度不同步,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

十四、由于工程施工原因,造成周邊道路、管線等設施或建(構)筑物等下沉開裂,達到預警值并嚴重威脅到其使用安全的。

十五、其他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嚴重影響使用功能、嚴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形,質量安全事故風險較大,經檢查組討論認為應當實施停工整改的。

?

?

?

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標準

(不予驗收十五條)

?

一、未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二、參加驗收的單位或者人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規定完善相關變更或委托手續。

三、缺電梯、沉降、防雷、室內環境、消防材料等檢測報告或報告結果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四、存在開裂、滲水或其它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

五、窗臺高度和護欄高度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

六、推拉門窗的門窗扇未安裝防脫落裝置或不起作用。

七、衛生間及陽臺與其他相鄰的房間地面之間的高差不符合設計要求;衛生間未設置等電位裝置。

八、供水管未敷設到設計用水點;供電管及電線未敷設到設計用電點;強弱電管線及光纖到戶安裝不符合設計要求。

九、外腳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機未拆卸的,外立面裝飾面層、門窗、幕墻等未施工完成或不符合設計要求。

十、地下室、裙樓、標準層、頂層層高和層數不符合設計要求。

十一、無障礙設施不符合設計要求,樓面未按設計要求設置隔音措施。

十二、住宅工程未按規定分戶驗收或者分戶驗收資料信息與實際不符。

十三、設計變更未辦理變更手續,重大設計變更未經審圖機構審查合格。

十四、存在其他違反強制性標準的情形。

十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責令整改的竣工驗收存在問題未按要求期限閉合。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2年4月11日印發

?